2026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2.6通知》),该政策在2021年禁令基础上全面升级,构建了全链条、穿透式、跨境化的监管体系,旨在捍卫货币主权与金融安全。
另外一则重磅新闻是,中国证监会于同日发布了【第1号公告】——《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并宣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份指引,正是对上述“合规之门”的具体落实和操作细则的填充,标志着境内资产以证券化形式在境外进行代币发行,从此有了专门的、明确的监管框架可依。

1.重申虚拟货币非法属性,封堵境外服务渠道
《2.6通知》明确,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和法偿性,其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境内严禁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间交易、代币发行融资等业务,同时首次明确“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彻底切断跨境服务传导路径。
2. 全链条严控“挖矿”活动,强化源头管控
清退存量:在虚拟货币“挖矿”整治方面,《2.6通知》作出明确刚性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严格管控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全面梳理排查并关停存量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严禁增量:严禁新增“挖矿”项目,同时严禁“矿机”生产企业在境内提供“矿机”销售等各类服务。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范围的“挖矿”整治工作负总责,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从生产、运营环节全面遏制虚拟货币挖矿相关风险。
3.监管架构升级:“中央+地方”联防联控
跨部门扩容: 形成了“8+3”格局(八部门外加中央网信办、最高法、最高检),实现了行政与司法的全方位统筹。
责任下沉: 强化“属地落实”,建立央地协同、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将风险处置压力传导至地方政府。
4.科技监管:监测预警与技术“春天”
全链路监控: 建立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衔接机制。
数据共享: 强调跨部门数据的综合研判与交叉验证,利用技术手段实现风险的“精准识别”与“快速处置”。
行业利好: 政策对监测技术手段的依赖,预示着合规科技与安全技术公司将迎来业务增长期。
5. 全面围堵:从金融抵押到互联网接入
金融脱钩: 严禁将虚拟货币及相关产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
渠道封杀: 压实互联网平台责任,不仅要管理内容接入,还必须配合公安、司法调查并提供技术支持。
定点清除: 持续推进“挖矿”清零(关存量、禁增量),严厉打击以虚拟货币/RWA为噱头的洗钱、集资、诈骗等犯罪。
6. 跨境定性:严控“出海”与主体原罪
境外发币定罪: 明确境内主体即便在海外发行虚拟货币也属违法(自带原罪)。
RWA穿透监管: 境内主体赴海外开展RWA业务需遵循“同业务、同规则”监管;仅允许金融机构的境外分支机构在特定条件下提供服务,门槛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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