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2025年第35号令)解读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于2025年10月30日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共八章47条,废止了2014年《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第8号令)。 修订目的是适应油气行业发展新形势,规范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维护市场主体权益,保障石油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促进高质量发展。

适用范围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的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包括管道、储存设施、液化天然气(LNG)接收设施等。
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条款位于第三章第十条:“支持各类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参股石油天然气管道项目。鼓励符合资质、融资、信用等条件的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储备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等基础设施投资建设。”
国内媒体的看法是这标志着油气基础设施领域进一步向社会资本开放,非干线管网允许各类资本按规划投资建设。重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储备库和LNG接收站等关键项目,条件包括资质合规、融资能力强、信用良好。该条款旨在激发投资积极性,优化资源配置,但仍需遵守国家规划和安全标准。相比以往,这扩大了参与范围,支持市场化参股而非单纯限制国有垄断。
2014年原办法未明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而是默认由国有大型油气企业(如中石油、中石化)主导干线管道等关键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条规定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保障供应、促进竞争原则,但实际操作中,社会资本参与受限,尤其在储备库、LNG站等战略性项目上。干线管道运营企业不得从事竞争性业务(类似于新令),但缺乏对社会资本的开放机制。
2017年油气体制改革后,开始逐步放开外资和民营企业准入,但早期仍以国有为主。
社会资本参与主要局限于非核心领域,如省级管网或辅助设施。整体上,基础设施被视为战略性资产,限制民间资本进入以避免无序竞争和风险。
此次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大多数评论将其视为市场化改革和经济增长助推器,是中国深化油气体制改革的信号,旨在通过吸引民间资本来加速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能源安全和效率。例如,一位能源新闻账号指出,这项政策允许私人投资者在油气管道、电网和LNG终端等项目中持有超过10%的股份,是“重大转变”,旨在提振增长和投资者信心。
这被视为响应更广泛的经济刺激需求,与“十五五”规划相结合,推动国内需求和绿色转型。
一些帖子强调,这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类似于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和高铁领域的成功模式,通过公共-私人合作实现“跃进”。一位分析师提到,中国通过公共控制金融系统,能将投资导向社会和环境优先领域,这可能延伸到油气基础设施的开放。
还有解读认为,这翻转了中国能源瓶颈,从劣势转为优势,通过吸引资本增强能源韧性,包括多元化来源和数字化创新。
一位矿业领袖提到,电网投资增加30-40%(铜密集型),暗示油气开放可能带动相关产业链。

当然市场也存在谨慎的解读。质疑实际执行和国有主导部分用户担忧这只是表面开放,实际仍由国有控制主导。一位账号援引Bloomberg报道,称北京称此为“复兴私人活力”的举措,但批评者质疑是否真正提供市场准入,还是“幕后国有主导”。
这反映了对“玻璃门”障碍的疑虑,即政策虽鼓励,但监管和准入门槛可能限制民间资本。
一些讨论将此置于更广的中国经济语境中,认为开放是务实灵活的“猫论”(不管黑猫白猫,捉住老鼠就是好猫),但强调中国模式仍以共产党的中央委员会组织国有和私人融资,避免单纯资本主义风险。
一位用户指出,中国缺乏真正投机性风险资本,依赖中央指导快速赶超,这可能使油气开放更偏向战略性而非纯市场化。

整体趋势和背景X上讨论往往与更大经济叙事交织,如中国减少出口依赖、扩大国内需求(消费支出显著增加),并在中美地缘紧张下强化能源自主。
一些帖子将此视为“东升西降”的体现,通过工业能力和政策工具逆转历史轨迹。
总体上,用户认为这标志着从垄断向多元转变,但成功取决于后续监管细则和市场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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